二、个税扣缴远程端(APP、WEB) 常见30问
1、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1)如果是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2、纳税人在APP/WEB端采集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扣缴义务人后,扣缴义务人那边下载不了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远程端(APP/WEB端)采集完毕后,扣缴客户端需要过三天才能下载到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个人所得税”APP为什么要实名注册?
(1)为了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
(2)对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
(3)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4、居民个人有哪些渠道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
(3)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
5、“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注册用户最后一步提示“登录名被占用”,请问怎么处理?
换其他登录名,直至提交保存成功即可。
6、“个人所得税”APP从哪里下载?
(1)对于安卓手机系统:
①登录所在省税务局扫码下载;
②通过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
(2)对于苹果手机系统:
在苹果应用商场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7、“个人所得税”APP的注册方式有哪些?
(1)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需到办税服务厅领注册码,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
8、什么是注册码?怎么获取?
(1)注册码是指自然人为了开通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用户账号进行办税的一种认证方式。
(2)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去就近的办税服务大厅申请获取注册码。
9、“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账号有哪些?
有三种,分别为:登录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外国护照除外)。
10、“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后进行拍摄,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对成功后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11、“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通过注册码注册?
(1)自然人须先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申请获取注册码;
(2)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注册】,选择注册码认证注册方式,如实填写身份信息;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12、假如更换了手机号码,如何修改手机号?
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
13、如何修改“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
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密码】,在该界面进行修改操作。
14、忘记“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
15、“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输错多次后账号被冻结了怎么办?
(1)密码输错超5次会锁定,24小时后自动解锁;
(2)也可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解锁账号。
16、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信息项?需要全部填写完整吗?
(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的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项,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如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建议完善。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并上传证件的电子资料。
17、经常居住地经常变更要怎么办?
建议实时在系统更新经常居住地地址。
18、残疾证号忘记了不能保存怎么办?
残疾证号为必填项。登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残疾证编号。
19、残疾、烈属证填写有什么规定?
(1)残疾证号为必填项,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
(2)烈属证号可填可不填,并上传证件的电子图片资料。
20、银行卡可以添加几张?可以添加其他人员的银行卡吗?
不限制张数。不可添加其他人银行卡。
21、“个人所得税”APP的帮助中心在哪里查看?
点击【个人中心】-【帮助】。
22、“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的数据会同步吗?
两个系统的数据是一致的。
23、“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都会保留。
24、如何查看“个人所得税”APP版本,如何升级?
点击“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关于】查看版本号,APP是自动升级的。
25、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如何切换账号?
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后,点击右上角头像,选择【退出登录】即可切换其他账号进行登录操作。
26、“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不进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
27、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是否可以解除授权?
如果从原公司离职了,需要去金三税务登记变更功能里面去变更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
28、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联系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29、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30、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
在线访谈34问
以下内容是国家税务总局在1月9日的在线访谈(第二期)内容,税台网进行了去重、精简。
1、我们夫妻有2个孩子,一个在上私立幼儿园,一个已经读国际小学了,我可以享受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享受,两个孩子可以享受2000元/月的扣除。
提醒:无论子女上的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是境外学校还是境内学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2、我从税务机关的宣传报道中了解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我想享受,应该怎么去办理?
(1)除大病医疗,由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3、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
(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4、为什么允许个人放弃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对于全年综合所得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税负增加。
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终有2万元的年终奖金,全年收入低于6万元,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征税),则全年无需纳税,如其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需要缴纳600元的个人所得税,造成税负增加。
5、我家里有两位上了6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如果要享受扣除,我要报送哪些资料?
(1)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
(2)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以及与自己的关系。
(3)如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6、我在实际工作中有两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我该怎么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7、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不可同时享受。
8、我们夫妻给儿子在老家的省会,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供他结婚时用,房本写的是我们和儿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怎么扣除?
(1)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则能享受。
(2)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选择其中一方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 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单位该如何获取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可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单位的财务或者人力。
(2)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10、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可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扣除。
11、 我填报和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没有及时享受到扣除,应该怎么办?
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
12、 我在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时,为什么还要提供配偶信息?
因为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相关情况。
13、 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是否继续给予免税优惠?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选择此前的8项补贴,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4、 我听公司财务说今年工资要按累计预扣法算税,您能给我介绍一下吗,这会对我各月的税款产生影响吗?
对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薪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年终将无须再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同时,即使纳税人需要补税或者退税,金额也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15、 请问自学考试能否扣除?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扣除?
只要报名后,考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不得超过48个月。
16、 复读可以扣吗?只要有学籍就可以扣吗?
对于未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复读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进行扣除。
17、 同一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时间≤48个月,这个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教育还是2019年1月1日?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18、19年考过的注会,2020.5月之前取得证书,请问是在2019年汇算清缴期扣还是可以选择在2020年扣除?
应在2020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扣除。
1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
20、我们单位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如果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了住宿问题的,员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2)如果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标准进行扣除。
21、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疗肠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2、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1)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23、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择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1)前者在预扣预缴期间就能享受扣除,后者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税。
(2)前者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24、我儿子现在上大学,参与了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选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1)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
(2)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按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25、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资格证书,纳税人12月工资不能一次性足额扣除3600元(打比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余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废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如果纳税人当月工资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26、1月申报个税时所属期为12月份,申报时仍然使用旧模块(2018版面),此版面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传,是不是意味着1月取得的工资不能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呢?实际所属期1月份的工资在2月申报时才能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
扣缴单位在1月份可以使用旧模块申报2018年12月份的税款。纳税人1月份取得的工资可以通过新模块,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代扣的税款在2月份申报入库,不影响纳税人1月份取得工资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7、APP填报的信息是否需要打印确认?
不需要。
28、APP填错了有没有办法修改?
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
29、需要双方确认的保存五年的纸质资料,只是纳税人向单位直接填报的电子模板和纸质模板才这样做吗?自行填的APP和电子税务局信息还需不需要打印出来给单位签字保存?
不需要。
30、员工2019.6月刚毕业,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基本扣除费用是扣除6万吗?那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还是5个月的?
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理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职受雇实际月份数计算。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汇算清缴,减除费用六万元和扣除年度内按规定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1、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还有唯一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吗?
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
32、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点在广州市,上海和广州均无自有住房。那么纳税人在广州发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您这种情况发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实际工作地点广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进行扣除。
33、任职受雇单位在A城市,在A城市发放工资申报个税,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请问租房扣除标准是按照A城市还是B城市?
按照实际工作地B城市适用租房扣除标准。
34、2018年12月份办理的住房贷款,但是现在还没批下来,预计2019年1月份批下来,单位现在让我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报送上去,但是我没有取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中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可以待取得相关信息后填报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台网、税务大讲堂、税务师、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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