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 页码 | 行数 | 调整内容 |
201 | 倒数7 | ⑤住房租金。 | |
202 | 倒数12 | 增加: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
205 | 倒数10 | 增加: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个人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 | |
207 | 10 | 增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207 | 倒数4 | 增加:2.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
208 | 倒数14 | 调整为:财产转让所得应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 |
六 | 223 | 倒数8 | 增加:(1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
228 | 1 | 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征用集体土地,依法被征用后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土地不得转让,自行转让集体土地是一种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而不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
237 | 倒数9 | 删除:具体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
240 | 倒数19 | 删除: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 | |
240 | 倒数13 | 删除: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 | |
241 | 倒数12 | 删除:)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原则上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考虑到林业系统目前的困难,为扶持其发展,暂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
242 | 1 | 删除:(2)对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煤炭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利用的塌陷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
242 | 倒数18 | 删除:(2)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原则上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 |
242 | 倒数2 | 删除:邮政部门的土地。 | |
243 | 11 | 调整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
244 | 倒数17 | 删除:乘用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车辆;商用车包括客车和货车,其中客车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上的车辆(包括电车),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不包括拖拉机)。船舶包括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 |
249 | 倒数7 | 删除: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
259 | 15 | 删除:(四)缴纳方法 | |
273 | 2 | 调整为: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 |
278 | 倒数6 | 调整为: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 |
278 | 倒数3 | 调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 |
279 | 6 | 调整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 |
280 | 倒数8 | 调整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 |
281 | 11 | 调整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 |
281 | 16 | 增加: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 |
281 | 倒数16 | 调整为: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
281 | 倒数7 | 增加: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 |
282 | 8 | 增加: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上述农用地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 |
282 | 倒数13 | 调整为: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 |
七 | 294 | 14 | 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编写并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并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
294 | 倒数14 | 增加:4.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适用范围,已经实现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方式领用发票。在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的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注重做好发票领用风险防控和发票物流配送衔接,确保发票网上申领简便易用、风险可控、安全可靠。 | |
296 | 9 | 删除:六、涉税专业服务 | |
309 | 倒数1 | 增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310 | 7 | 增加: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
八 | 340 | 倒数13 | 增加:先行调解原则。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
345 | 倒数6 | 增加:2019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全面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 |
347 | 3 | 调整为:按照现行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 |
349 | 1 | 增加: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 |
351 | 17 | 增加:医疗期内,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356 | 倒数14 | 调整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以下情形: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
358 | 4 | 调整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
358 | 倒数8 | 增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4月1日《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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