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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是什么?

一、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增值税税率)+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增值税税率)+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

二、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等。

三、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四、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五、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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