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税率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申请线下校区免费试听课,最新课程优惠优先抢座!每天仅限50个名额
陈东,仁和会计教育集团董事长,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财税管理教育专家,2013年湖北十大女企业家,人社部【主管会计能力培训】项目首席研发专家,华中科技大学MBA社会导师。 详情>>
陈东,1969年8月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仁和会计教育集团董事长,资深财税管理教育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北十大女企业家,人社部“主管会计能力培训”项目首席研发专家,华中科技大学MBA社会导师。 详情>>
2017年12月3日,仁和会计董事长陈东女士全国巡讲《财务创造利润》首站在武汉楚河汉街盛大开启。 详情>>
仁和会计教育集团董事长陈东在湖北省十大民营企业家系列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湖北十大民营女企业家称号,出席盛典接受荣誉表彰。 详情>>
新疆兵团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详情>>
24小时服务热线:400-8899-059
版权所有 © 2021 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鄂ICP备13010580号-1
武汉工商网监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3094号 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80208
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1号融众国际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