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2020年12月份发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20年的阶段性社保免征和缓缴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底。还明确了缓缴单位需要在2021年1月底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前天办理缓缴期间三险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另外通知也明确了2021年1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全额缴纳。
所谓全额就是社保要按照规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上限是社平工资300%,下限是社平工资60%。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其实这个政策并不是新的,假如没有疫情,应该从2020年1月1日起就开始了。所以现在北京出这个政策不算突然。社保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以及社保全额征收,是一个整体的趋势、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虽然国家说不集中清缴以前不合规的内容,但那是不追究过往,不代表以后也可以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