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 页码 | 行数 | 调整内容 |
三 | 63 | 倒数13 | 增加:2019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取消核准制,实行备案制,不再颁发开户许可证。 |
63 | 倒数10 | 增加:银行完成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后,账户管理系统生成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银行应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查询密码,并交付企业。持有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向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 |
64 | 1 | 调整为: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并留存相关工作记录。核实开户意愿,可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具体方式由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银行与企业签订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与开户申请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变更及撤销的情形、方式、时限;银行控制账户交易措施的情形和处理方式;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 | |
64 | 倒数17 | 增加: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 |
64 | 倒数11 | 增加:银行发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自通知送达之日起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银行有权采取措施适当控制账户交易。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列明有效期限的,银行应当于到期日前提示企业及时更新,有效期到期后,在合理期限内企业仍未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银行应当按规定中止其办理业务。 | |
64 | 倒数3 | 增加:对因办理变更手续收回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不再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变更的,账户管理系统重新生成新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银行应当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交付企业。企业遗失或损毁取消许可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企业可出具相关说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再补发。企业可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申请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70 | 倒数17 | 增加:个人开立Ⅱ、Ⅲ类户,可以绑定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在银行柜面开立的,则无须绑定Ⅰ类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 |
79 | 倒数7 | 增加:本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
103 | 倒数8 | 调整为:从狭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 |
106 | 7 | 删除托收承付 | |
107 | 倒数12 | 增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 |
107 | 倒数8 | 增加:欠缺记载的,银行不予受理。 | |
111 | 倒数6 | 调整为:发卡机构对客户备付金需100%集中交存中国人民银行。 | |
113 | 倒数10 | 增加:有上述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
四 | 118 | 倒数8 | 调整为: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税务机关和海关。 |
119 | 倒数3 | 调整为: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 |
120 | 6 | 调整为:为持续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改革,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 |
134 | 3 | 调整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 |
135 | 倒数5 | 调整为:(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 |
136 | 12 | 调整为:(11)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136 | 倒数13 | 增加:(13)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 |
145 | 15 | 调整为: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
149 | 5 | 调整为: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自201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 |
五 | 174 | 5 | 增加:2018年9月20日起,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
177 | 13 | 增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 |
178 | 倒数5 | 调整为: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
179 | 11 | 增加:17.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
186 | 倒数4 | 调整为:(三)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 | |
187 | 18 | 增加:4.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
188 | 倒数7 | 增加: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相关规定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 |
189 | 1 | 增加:2.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 |
189 | 倒数8 | 增加:(十一)债券利息减免税 | |
191 | 倒数16 | 调整为:(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 |
192 | 3 | 调整为:(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 |
192 | 15 | 调整为:(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 |
193 | 4 | 删除:2.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特殊规定。 | |
198 | 倒数13 | 增加:3.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201 | 2 | 调整为:①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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