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坏账准备的贷方余额,代表累计的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这部分需要依据款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坏账准备的借方表示坏账减少了或者坏账真的实际发生了,贷方表示坏账计提的增加。
2. 坏账准备是应收款项的备抵科目,余额都是在贷方,只有在贷方,才可能是资产的减项。
3. 根据既定的坏账处理方法,预计可能无法收回,就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4. 确实无法收回的就发生了坏账,那么需要经过企业相关经营管理者的批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5. 如果期末(月末/年末)测算,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比较,发现坏账准备多提了,就要转出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反之做反向分录
6. 企业需要自行确定,坏账计提的方法(一般有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和坏账处理的方法由,但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在账务处理前,应列出详细清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公司既定的职责划分权限进行审批和报备。
7. 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并需告知并备案至投资方、监管部门以及审计事务所,并在报表中详细注明。